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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湖南祁阳工业园
编号:PKD-3540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工业园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八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30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1996/6/6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精细化工,陶瓷建材,农副产品,机械工业,冶金铸造
  • 园区地址 湖南-永州市-祁阳工业园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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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宽带

通讯

园区介绍

湖南祁阳工业园区原名祁阳黎家坪工业开发小区,于1996年5月成立,行政级别为副处级。2006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公告。先后获得了“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全国乡镇企业示范区”、“湖南省星火技术密集区”等称号。

园区位于湖南省南部,南通粤桂,北抵衡岳,位于“9+2”泛珠三角的中心地带,是内地的前沿,沿海的内地,拥有较好的城市、交通和区位优势。湘桂铁路、322国道、320省道贯穿园区,衡昆高速、二广高速分别在园区的南路和西面设有互通口,距永州机场40公里。

园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建成区5平方公里。园区按产业分成四个区,即冶化产业园、建材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以机械电子、医药食品、轻纺服饰产业为主的新区。现有工业企业168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2个,年生产能力过亿元的企业5个。2007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6亿元,其中工业销售收入19.2亿元,实交本地税金5997万元。

为强力打造一个基础设施优良、发展环境宽松、服务水平优质的开放型经济增长平台,祁阳县委、县政府在县城湘江南岸建设祁阳工业园区新区。新区规划用地面积25 平方公里,涵盖3个镇17个行政村。

新区定位为:县域经济新引擎,新型工业增长极;沿海产业承接地,山水生态新城区。

新区实行“指挥部+管委会+开发公司”的开发管理体制。指挥部负责新区建设组织协调工作;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开发公司负责新区土地一级开发。新区第 一期开发5.6平方公里,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亿元。

祁阳工业园区是一方投资热土。园区始终遵循“只要来祁阳,一切好商量”的服务宗旨,让企业利润蕞大化,投资风险蕞小化,服务环境蕞优化。竭诚欢迎各方有识之士前来祁阳工业园区考察、投资,共谋发展大业。

园区相关图片

祁阳县吸引投资大办工业的若干规定

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祁阳经济发展与投资者收益双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祁阳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祁阳投资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国家和本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享受本规定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二、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在50万元/亩以上的项目,投资者只需承担土地蕞低出让金的20%-30%,余额由县财政消化;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且投资强度达50万元/亩以上或投产后税收年年回报额1万元/亩以上的重点项目,投资者原交的土地出让金由县财政全额返还,支持企业发展。

三、对新投产项目,5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县级收益部分,县财政奖励当年的30%;企业所得税县级收益部分,前2年财政全额奖励,后3年奖励当年的50%,支持企业发展。

四、投资项目在建期间和投产前2年,县级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按下限标准的20%征收。

五、新办企事业办理劳动用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5年内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到祁阳兴办工业,可以专利、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入股,比例不受限制。对引导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惠提供一套住房。

七、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发放外商权益保护“绿卡”,其子女可在本县择校就读,免交择校费。

八、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项目,由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全程代办一切手续。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本县相关手续,需上级机关审批的,及时报送。

九、投资方需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受理之日起,能当天办结的当天办结;当天无法办结的,及时向投资方作出合理解释,限时办结。否则,视为不作为,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入企业检查,更不准重复、交叉检查。实行“首查警示免罚制”,即首次检查发现一般违规问题,只帮助整改,不予处罚。

十一、入园企业除享受上述规定外,实行封闭式、无费管理。特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

十二、投资其他产业项目,可参照本优惠政策,一事一议。

十三、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旅行。县人民政府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如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按照分期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新区开发建设分三期进行,即2007-2011年为第 一期工程。建设浯溪南路及灯塔路,形成“倒T字”形态,面积5.27平方公里,包括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机械电器小区、食品医药小区各一部分,部分商业、居住用地、体育公园,110kV变电站等。2011-2015年为第二期工程。沿灯塔路、中兴路发展,形成新区较为完善的主干路骨架和对外交通系统,二期面积为4.01 平方公里。2016-2020年为第三期工程。不但全线开通环城南路,且建成跨越湘江、连接老城区及东江工业园的两座湘江大桥,物流园区及其他基础设施基本成型,新区绝大部分建设基本完成,三期面积为6.15 平方公里。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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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阳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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