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凤凰园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始建于1988年。1990年经湖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开发区,1997年11月,永州市委、市政府调整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改原市区共管为直属市管,赋予开发区市级综合经济调控权和独立的行政管理权。全区总面积46平方公里(辖一个乡一个办事处),近期城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建成区6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人。区内设有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文化娱乐区等四大功能小区,各类房屋建筑面积达130万平方米,企业460余家,个体工商户3000多户,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居全省省级开发区前列。
开发区位于永州市城区西北部,濒湘江上游,毗邻两广,是湘桂走廊的腹地和湖南经济向大西南辐射的前沿,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都十分明显。湘桂铁路和正在兴建的洛湛铁路在开发区交汇,往西与广西、云南相通,往北与京广、湘赣铁路相连,可直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要城市及口岸,铁路新货站也位于开发区内,2000年将启用的永州机场距开发区仅10公里。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组成的交通网络,为国内外投资者立足开发区开拓市场,提供了快速便捷的立体通道。
开发区经过10余年的大规模建设和超常规发展,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日臻完善。目前,全区四纵四横20公里长的街道已全线拉通,凤凰、梧桐两路已全部硬化,形成了8平方公里网络式的道路骨架,日供水5万吨的自来水厂、11万伏变电站和2万门容量的程控电话已投入使用;各类商品住宅楼40万平方米和标准厂房10栋,学校、银行、宾馆、文化娱乐和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均相继建成;车站新村、凤凰新村、春江花园、凤凰山庄等4大商居小区,近2000套的商居房已交付使用,车站新村还被湖南省列为重点示范小区。区内的各项设施完全满足了客商生活、工作的需要。
开发区还制定了一整套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的优惠政策。区内设立了工业无费区,凡是客商在区内投资办工业,按投资规模分别享受2-3年的地方所得部分的税收返还,且均免收一切规费;投资兴办三产项目,也只收少量上缴给省市的费用。对规模型、科技型的工业企业,政策更加优惠,凡在区内承办工业企业投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使用土地可享受成本价的优惠,投入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使用土地按成本价的80%收取,两者均可先交少量的土地出让金,享受土地使用权,余款几年后分期分批交清,办理城建、国土有关证件及其他手续,仅收工本费,其他费用一律免交。同时,在本区投资的客商还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有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在开发区范围内不分地段,均可享受无费企业待遇。
开发区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工业小区为依托,以市场经济为目标,坚持“工贸立区、招商兴区、开发扩区、环境优区、聚财强区、文明建区”的发展战略和促客商发财、求区域发展的开发原则,以精简高效的办事程序、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方式,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一切方便。
梧桐蘩茂,凤凰竞栖。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刘玉明、管委会主任胡新华诚邀海内外客商前来参观考察,洽谈商务,投资兴业,共谋发展,携手描绘二十一世纪美好的未来。
汽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是湖南省十大工业产业集群之一。长丰汽车永州基地是长丰集团整车生产的重要基地,现已形成年产5万台的猎豹系列越野车、轿车生产能力,相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已达12家。尤其是广汽集团与长丰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5年内广汽将在湖南长丰投资100亿元,使长丰集团的年生产规模达到50万辆,销售收入突破400亿元,利税总额50亿元。
食品加工产业是永州市在全省十大支柱产业之一,主要是凤凰工业园内的熙可、永罐两家罐头企业。这两家企业年产值均超过2亿元,分别成为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8年以来,熙可食品有限公司筹资5.4亿元,兴建年产20万吨果蔬食品加工及配套工程等,建设年产3万吨桔片和年产5万吨甜玉米罐头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达10亿元的生产规模。
生物药业产业,园区内共有生物制药企业5家,其中产值过亿的有2家。大自然制药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已成为全省第 一家(全国第五家)通过美国GMP认证的制药企业,并在美国成立了分公司。由于产品适销对路,带动产量成倍增长,成为园区内生物制药的主力军,永州市重要的出口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以香港菘顺电子项目和台湾弘电电子项目为龙头,菘顺国际电子项目已在园区落户,总投资3亿港元,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年产值可达8-10亿元;台湾弘电电子项目已在园区落户,总投资9659万元,项目达产后年产值可达3.2亿元。
太阳能光伏产业,以湖南华源线缆电器有限公司和挪威新能源公司合作生产的年产300MW太阳能多晶硅片项目为龙头,发展上下游产业链项目,通过3至5年的建设,形成光伏太阳能及配套项目的规模生产,打造永州光伏产业。该项目已在园区落户,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达产后可新增产值60亿元,利税20亿元。
永州市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永政发[2007]9号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促进永州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 一条 积极鼓励外商投资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等领域。外商投资可以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任何行业、项目、商品和服务,自主确定经营方式,享受本规定有关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对我市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开采和加工的企业除外)。
第二条 凡外商在我市境内投资第 一条规定领域的项目,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从投产之日起,企业足额上缴各种税收后,其地方财政享有部分,第 1-3年每年将其本年度的30%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第三条 对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行政事业性规费除上缴中央、省里部分外,地方所得部分和各种有偿性服务收费项目在本级政府权限内,均按政策规定的蕞低标准的50%收取。
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用地按国家、省里有关规定办理,重点支持凤凰园开发区、长丰工业园和加工贸易走廊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用地需求。鼓励园区内企业集约用地,凡投资强度达到一定规模的、厂房在3层以上的优先解决用地指标。
第五条 投资工业企业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成交价不得低于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我市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
第六条 外商投资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依法按有关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从事其他合法经济活动。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供水、供电规范并经验证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自行安装厂内的水电设施,有关部门不再收取管理费。
第八条 对投资500万美元或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商贸物流项目、旅游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纳入我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世 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或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上市公司投资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均可在用地和税收等方面,采取个案研究的办法,给予重点扶持,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同时,每个项目均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制度,加强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九条市优化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督促各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办证全程代办绿色通道制度。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采取并联审批等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外商来我市兴办企业,凡在我市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在资料齐备、手续俱全的情况下,各相关审批单位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限内办好有关登记、发证等手续。
第十条 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全面推行税外负担登记制度。税外负担登记采用登记卡形式,由企业持有,市物价、监察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收费部门对企业的各项收费,必须如实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否则,企业有权拒付。
第十一条 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设立市外商投资投诉协调中心(设市商务局),负责会同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和协调处理外商的各种投诉。
第十二条 对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的外商,由市政府颁发“外商投资卡(绿卡)”。外商及家属、子女可凭绿卡到公安机关免费办理暂住证,在本市的公办学校选择就读(除交纳正常学杂费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附加费用)。对投资额大或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商,可授予“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可特邀出席我市一年一度的人大、政协会议或重大庆典活动。
第十三条 实际到位外资达100万美元或年缴税50万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资金到位情况(以验资报告和外汇询证函为准)以及缴税单,特批一辆小车在零陵区和冷水滩区区域内享受与市级领导机关车辆相同的过桥过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关减免手续由市商务部门统一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加强为外商投资项目服务,认真帮助外商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外商的合法权益。项目建设用地由业主单位和国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限期报批;项目建设的水电供应要切实保证;对外来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党政领导和责任部门必须限期调处。
第十五条 对凤凰园经济开发区、长丰工业园等实行园区管理“六不准”: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到园区内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检查。确有必要进行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的有效证件,并且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园区企业乱摊派或变相摊派、强拉赞助、捐赠或以不正当理由占用企业产品。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查封园区企业财产、帐户和吊销营业执照。确需依法采取上述执法措施的,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4、 不准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培训班,接受指定性服务,以从中谋利,或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强行推荐和介绍人员到园区内企业工作。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向园区内企业强买强卖生产、生活资料和原材料。
第十六条 本规定中所指外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国内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来我市投资项目的,经市商务局登记备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后生效。此前,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的招商引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县区可根据本规定精神制定招商引资具体实施办法。
永州地处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是湖南省对外开放的“南大门”, 开发区位于永州市中心城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公路:322国道和207国道在市区交汇而过,连接全国各省、区;经永连公路南下广州、深圳,朝发夕至;经衡昆高速西出桂林、北上长沙,只需2、3个小时;泉(州)南(宁)、邵(阳)永(州)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永蓝、道贺、厦蓉、二广高速公路正在抓紧建设;并正在争取邵阳新宁至永州道县高速公路开工建设。3年内,全市高速公路里程将达到700公里,届时南下广州只需3小时、西出北部湾仅需4小时车程。
铁路:湘桂铁路及洛湛铁路贯穿全境;火车新客站、货站座落开发区内。
民航:距永州市机场5公里。机场现已开通长沙、海口、北京航线,正在争取开通至深圳、昆明、上海航线。经长沙中转当天可达全国各大城市。距桂林两江国际机场200公里。
水运:境内湘江北可抵长江,南下经灵渠可达珠江水系。通航里程555公里。
交 通 区 位
永州地处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是湖南省对外开放的“南大门”, 开发区位于永州市中心城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公路:322国道和207国道在市区交汇而过,连接全国各省、区;经永连公路南下广州、深圳,朝发夕至;经衡昆高速西出桂林、北上长沙,只需2、3个小时;泉(州)南(宁)、邵(阳)永(州)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永蓝、道贺、厦蓉、二广高速公路正在抓紧建设;并正在争取邵阳新宁至永州道县高速公路开工建设。3年内,全市高速公路里程将达到700公里,届时南下广州只需3小时、西出北部湾仅需4小时车程。
铁路:湘桂铁路及洛湛铁路贯穿全境;火车新客站、货站座落开发区内。
民航:距永州市机场5公里。机场现已开通长沙、海口、北京航线,正在争取开通至深圳、昆明、上海航线。经长沙中转当天可达全国各大城市。距桂林两江国际机场200公里。
水运:境内湘江北可抵长江,南下经灵渠可达珠江水系。通航里程555公里。
优质服务
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始终遵循“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理念,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对招商项目实行一名领导负责、一个班子专抓,从立项、办证、选址到开工建设进行全程跟踪、保姆式服务。项目开工前,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统一为企业代办各种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派驻服务小组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物流等方面问题,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条龙”服务。对企业的投诉,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真正做到“优惠政策零折扣,生产经营零干扰,优质服务零缺陷”。
投资成本
土地价格
以基准地价为基础,根据不同级别,不同使用年限,不可开发程度等修正系数计算得到宗地标定地价。工业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拍方式确定其成交价格。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确定的基准价:13.6万元/亩。重大项目个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