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马工业园于2003年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同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41号公告认定园区为第七批通过审核的省级工业区。园区一、二期控制规划面积4.26平方公里,位于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东路两厢区域,地处长株潭经济圈中心区,毗邻京珠、上瑞高速公路,交通便捷,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双马工业园紧抓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一体化机遇,坚持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经过几年打造,工业园经营机制得到健全,基础设施全面铺开,培育发展了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以先进机电制造业、精品钢材深加工为主,兼容生物医药业、现代物流业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开发建设快速推进,承载能力显著提高。近两年,工业园融资近2亿元投入基础设施,建成“三纵两横”主干道6公里、主排水管网2.7公里、自来水管道5公里,架设万伏双回高压专线6.4公里、建设11万伏变电站已投入营运使用,天然气管道、通信设施随项目建设铺设到位,“路成型、电成网、水成系”的格局基本形成。工业园孵化功能和洼地效应增强,为项目的引进和发展搭建了一个较好平台。
招商引资来势强劲,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工业园立足湘潭雄厚的工业基础,瞄准国企改制分离的项目、产业链延伸与大企业合作的项目,主动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吸引着一大批实业家竞相前来投资创业。园区现已引进天士力民生药业、富兴飞鸽药业上市公司2家,拥有崇德科技、迅达集团2家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迅达”、“恒宇”等多个知名品牌,自主研发拥有专利200多项。截止到2009年6月份止,园区共引进项目70个,其中建成投产项目38个;在建、筹建项目32个。引进内资32.7亿元、外资3525万美元,实际到位内资28.8亿元、外资3525万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9亿元。
园区规模持续壮大,经济效益日益提升。2008年园区完成总产值26.87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21.2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33.2%;完成增加值9.29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7.5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41%、39.23%;实现利润10445万元、企业税收8200余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48亿元,同比增长40%。2009年上半年,园区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1-6月份,园区完成总产值15.7亿元、工业总产值12.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53%、27.47%;实现工业增加值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31%;创企业税收5000余万元,同比增长约20%。
展望未来,工业园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契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锐意创新,奋力赶超,力争“十一五”期间把双马工业园建成新增开发面积5平方公里,新引进规模企业40家以上,规模工业年产值100亿元、年创税5亿元以上的新兴和谐工业园,为富民强省做出应有贡献!
湘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优惠外来投资者
(一)在市级工业园区内投资兴办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按该企业入园后三年内地方所得税收额和工艺要求及标准,免费为企业提供相应的生产用地;筹建企业过程中免收一切规费;企业投产后免交本级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
(二)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按用地蕞低成本价出让或采用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
(三)投资购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一次性付清收购费用,其购买费用可减让30%。
(四)投资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承包经营的,除依合同获取规定的收益外,自合同履行起2年内还可以从企业新增税后利润分成50%。
(五)投资兴办开发性农业生产和产品加工项目,免缴土地使用费。
二、方便外来投资者
(一)实行项目申办代理制。投资工业园区内的项目由园区代为办理,其他项目由商务(招商)局代为办理。从收到申报投资企业所需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二)实行报批服务一站制。设立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厅,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制”服务,所有审批、收费、年检、咨询等均在服务厅内进行。
(三)实行跟踪协调负责制。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定人员、定项目、定责任的跟踪协调负责制,并建立对项目责任领导的奖惩机制。
三、鼓励外来投资者
(一)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项目或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来投资者,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由市政府赠送住房一套或轿车一辆。
(二)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可为本人、配偶、子女或2-3名亲友办理城镇户籍手续。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可为其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城镇户籍手续。
(三)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其子女就学享受义务教育保障。
四、保护外来投资者
(一)尊重外商的工作与生活习惯,对外商居住和活动较集中的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由市公安局“外商投资企业保卫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实行“初次免罚制”;查封外来投资企业或个人财产,须通报市商务(招商)局。
(二)对园区及园外的外来投资企业,行政执法按属地和授权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现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违者将予以严肃查处。
(三)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检查许可制度。不经市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许可,不得随意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
(四)建立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外来投资企业可以坚决拒绝,并可随时向市外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举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五、奖励有功单位和个人
对于引进投入农业项目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一)引进外来投资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或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环保产业及其他生产性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计算奖金;
(二)引进外来资金投入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按实际到位资金的8‰计算奖金;
(三)引进外来资金投入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其他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计算奖金;
(四)原来外来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按增资扩股所在行业的奖励标准,以实际增资扩股额为基数计算奖金。奖金总额的60%给投资者,40%奖励给有贡献的职能部门;
(五)争取到国内外各类组织无偿投入的,按实际到位资金提取2%作为工作经费,其中40%奖励有功人员;
(六)奖金的计算,境外资金(含港、澳、台地区)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按实际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折算为人民币;市境内资金应以相关部门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基数,流动资金不在计算在列。奖金币种为人民币
公路方面,湘潭与长沙、株洲形成省内蕞便捷的公路网并合组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全市在建城际铁路1条:长株潭城际铁路,在建高铁一条:沪昆高铁;7条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上瑞高速公路、长潭西高速公路等,在建高速公路两条;两条国道:G320国道、G107国道;5条省道,在建干线公路4条,市境内铁路三条:京广线、湘黔线、洛湛线。截至2011年底,全市普通公路通车里程达7756公里。全市通车公路路网密度为155公里/百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