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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湖南临武工业园区
编号:PKD-3541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六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3.4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1996/11/12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仓储物流,纺织服装,精细化工,陶瓷建材
  • 园区地址 湖南-郴州市-临武工业园区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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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通讯

园区介绍

湖南临武工业园区设立于1996年,2006年被批准省级工业园区。园区位于湖南省郴州蕞南端,毗邻广东,是珠三角产业群梯度转移的前沿阵地。园区内国家二公路临连公路贯穿而过,对外接通连州和广东珠三角地区,快捷接通京珠高速复线、临桂、临嘉二级公路,接通园区主干道隆武路、舜福路、大武路,园区交通网络发达,区位交通便利快捷高效。

园区距县城中心1公里,土势平坦开阔。接连成片,可控土地面积3.4平方公理(5100亩),已建成面积930亩,完成土地储备4000余亩。

园区规划六个产业发展片区:食品加工区、五金加工制造区、矿产品深加工区、针纺织加工区、物流中心区、三类企业聚集区。

园内现有企业12家,重点企业有舜华鸭业、有君婚纱厂、舜丰源芋业、金福薯业、大冲山辣椒、紫光集团血浆站、湘香锡业精矿深加工厂7家。

气候、生态

临武县地处湖南省蕞南部,南岭山脉东段北麓,北纬25°~25°35′,东经112°20′~112°47′。地貌以丘陵、山地、平原、河流为主,典型的江南地域生态,山青水秀,风物宜人。是湘南置县历史蕞悠久县之一,历史人文丰厚。县域面积1392平方公里,辖5镇17个乡,总人口32万。县城平均海拔276米。地处中低纬度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年平均气温为17.9°C;年降雨量在1022.3至1917.4毫米之间,县城平均降雨量为1421.8毫米。

有色矿资源

临武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已探明贮量的矿藏有9类50多种,大型矿床9处,中型矿床12处,其中钨矿床(点)21处,资源储量58215吨;原生锡矿床(点)27处,资源储量363210吨;铅锌矿床(点)48处,资源储量铅为381062吨、锌为519654吨;铌钽矿矿床1处,资源储量7478吨;锂为中型矿床,资源储量9834吨;铷为大型矿床,资源储量60320吨。

此外,还蕴藏着丰富的光学萤石、冰洲石、水晶石等特种非金属矿物。20世纪30年代,地质学家李四光与前苏联地质专家在香花岭考察发现的稀有元素聚合晶体“香花石”,临武独有,世 界唯 一,享有“国宝”声誉

农副产品

全县种植香芋面积54000亩以上,香芋年产11万吨。香芋营养丰富,色、香、味俱佳,曾被人为蔬菜之王。每百克鲜香芋,含蛋白质5.15克,脂肪0.28克,碳水化合物12.71克,钙170毫克,磷80毫在。其蛋白质含量为山药的2.1倍。食之有散积理气、解毒补脾、清热镇咳之药效。

全县优质水果主要品种有乌梅、蜜枣、红心桃、现代新脐橙和贡梨。

红心桃的种植面积达5000余亩,产量为6900吨,脐橙种植面积为2.84万亩,预计2009年产量2500吨。

乌梅的种植面积达4700亩,产量为4200吨。

贡梨的种植面积为8000亩余亩,产量约为8100吨。

乌梅、蜜枣、红心桃、现代新脐橙和贡梨的特点是鲜食果,汁多味甜,品质优良,属6—10月成熟上市的淡季水果。这些水果易种易管,产量高,成本低,生产效益好。

煤炭资源

临武素有“煤炭之乡”的美誉。

煤炭储量1.14亿吨,保有地质储量7600万吨,原煤年产量200多万吨,是全国2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燃烧值达5500大卡。

独一无二的碳酸钙

临武境内大理石储量丰富,储量在2亿吨以上,按一年开采100万吨计,可开采200年。临武大理石含钙量大于98%,白度大于95度,技术指标达到美国、日本同类产品标准,达到我国一级矿石水平。利用大理石,着重发展重质碳本钙、超细粉体产业,属于国家高新技术材料范畴。重质碳本钙,用途极其广泛的无机盐填充材料,高新技术粉体材料,广泛用于塑料、橡胶、建材、造纸、纺织品、密封剂、印刷、油墨、日化用品、食品、饲料、药品、复合肥等工业产品,同时新的应用领域不断出现,市场需求增长很快,市场前景极其广阔。

劳动力资源充足

临武劳动力资源充足,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全县32.8万人口,社会劳动力12万人,每年到珠三角、长三角务工的人员近5万人,常年从事矿产品采选治人2万余人,有大批的熟练技术工人。

招商政策

一、投资产业政策

1、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投资的行业、项目和商品外,其它一律允许投资经营。

2、鼓励投资者来县工业园投资兴办企业。

3、鼓励利用临武资源和区位优势,兴办锡、锌、铅、钨等贵金属精深加工型、再生资源型和资源利用型、农畜产品深加工型、机械制造型、电子厂品加工型、针织包装型、商贸物流型企业。

二、土地使用政策

1、投资者在临武工业园投资兴办企业,需要占用土地的,经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外,其余均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

2、投资者从事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项目用地,且不以赢利为目的,可按照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3、投资项目(不含商贸物流项目)用电价格以0.63元/千瓦·时的价格收取。

4、享受政府土地出让优惠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未满进行转让、出租或因抵押实现而致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须补缴优惠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5、工业园实行土地回购政策。投资项目在工业园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3年内如果项目不能建成投产或不能产生预期效益,由县人民政府强制收回,以投资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同等价格(不含其他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回购土地。

三、水电优惠政策。

1、在县工业园投资的项目,分别由县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负责将供水管道和供电线路架设到投资企业红线边,并预留接口;供水供电企业不得收取红线外产生的任何费用。

2、园区企业所有类型用水按月用水量在1万吨以下按1.3元/吨、用水量在1万吨以上按1.1元的价格收取。

3、投资项目(不含商贸物流项目)用电价格以0.63元/千瓦·时的价格收取。

4、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对投资企业原则上不得停水、停电。因维修或其它原因确需停水、停电的,供水、供电企业应提前24小时通知企业。

四、财税奖励政策

1、在工业园区租赁标准厂房进行投资的,按8元/㎡·月。其中由企业承担4元/㎡·月,余下的4元/㎡·月由县财政贴补。

2、县政府设立了产业引导专项基金,每年按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年纳税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县财政每年从产业引导专项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业园区用工服务工作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补贴。

五、“封闭运行,一站式服务”的管理机制。凡进入园区的项目,由县园区管委会代办用地、项目申报、申批证照、基建报批等手续。所有部门单位需入园收费和检查,必须向县政府和县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履行相应手续方能进行。

园区内国家二公路临连公路贯穿而过,对外接通连州和广东珠三角地区,快捷接通京珠高速复线、临桂、临嘉二级公路,接通园区主干道隆武路、舜福路、大武路,园区交通网络发达,区位交通便利快捷高效。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湖南临武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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